资格预审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海南省文昌市基础教育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编号:gxtc-a1-2285001),经文昌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采用ppp模式进行投资建设。并由授权实施机构文昌市教育局作为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社会资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符合条件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项目授权主体:文昌市人民政府
2.2项目实施机构:文昌市教育局
2.3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4项目编号:gxtc-a1-2285001
2.5项目名称:海南省文昌市基础教育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2.6项目概况
2.6.1建设内容:文昌市教育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文昌市第二小学乐群分校扩建项目(二期)、文昌市第五小学教学综合楼项目、文昌市文汇小学项目、文昌市第二小学乐群分校扩建项目(一期)、文昌市清澜片区教育项目,拟建总建筑面积约209568.3㎡,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及附属设施,以及室外活动场围墙、绿化、管线等配套设施。
1、文昌市第二小学乐群分校扩建项目(二期)本次拟建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5925.37㎡,包括一栋建筑面积为3706.67㎡的五层综合教学楼,一栋建筑面积为2200㎡的六层学生宿舍及食堂。同时,项目配套建设室外200m环形塑胶运动场、1个排球场、门卫室(建筑面积18.7㎡)、道路、绿化、给排水、电气等配套设施,并购置部分教学设备。
2、文昌市第五小学教学综合楼项目建设一栋地上五层地下二层的教学综合楼,拟建教学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1000㎡,拆除现状泳池和卫生间,面积约1080.00㎡。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教学综合楼土建、安装工程、装修工程以及设备购置等。
3、文昌市文汇小学项目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8180㎡,填方量9502m³,挖方量76689m³,总建筑面积31560㎡。其中,教学综合楼2栋(a栋、b栋),建筑面积14468㎡;食堂1栋,建筑面积2230㎡;学生宿舍2栋,建筑面积5670㎡;教师周转房1栋,建筑面积1750㎡;地下室建筑面积7442㎡。在地下室布置室内游泳池1个,建筑面积918㎡;游泳池沐浴间建筑面积300㎡;乒乓球室6个,建筑面积980㎡;体育器材室84㎡;风雨操场1020㎡;机动车停车位115个,面积4600㎡;变配电机房200㎡以及消防水池180㎡。建设室外体育运动设施,包括200米的运动场1个,占地面积5835㎡;运动场排水沟200m;主席台180㎡;室外篮球场1个,占地面积608㎡;室外排球场4个,占地面积1440㎡;体育器械场地300㎡;跳远场地60㎡等。建设道路及广场7636㎡、绿化13363㎡,校门3座,挡土墙300m,围墙1000m,充电桩24个,非机动停车位50㎡及室内外水、电、消防、通风空调、燃气等工程。
4、文昌市第二小学乐群分校扩建项目(一期)建设一栋地上五层地下一层教学综合楼,拟建教学综合楼总建筑面积307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606㎡,地下建筑面积为470㎡。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教学综合楼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配套的道路、广场、绿化及水电、消防等工程。
5、文昌市清澜片区教育项目包括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一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两所十二班幼儿园。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及附属设施,以及室外活动场地、道路、围墙、绿化、管线等配套设施。
2.6.2项目建设地址:1、文昌市第二小学乐群分校扩建项目(二期)建设地点位于文城镇西侧,东靠文昌大道,西靠海琼高速和文昌火车站,学校斜向南侧是海琼高速的出入口。
2、文昌市第五小学教学综合楼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文昌市第五小学现有的校园用地范围内。文昌市第五小学位于文城镇霞洞路南侧。
3、文昌市文汇小学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文昌市文城镇教育东路南延长线西侧地段(文汇幼儿园旁)。
4、文昌市第二小学乐群分校扩建项目(一期)建设地点位于文城镇西侧,东靠文昌大道,西靠海琼高速和文昌火车站,学校斜向南侧是海琼高速的出入口。
5、文昌市清澜片区教育项目拟建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一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两所幼儿园,规划总用地约200919.66㎡(约301.38亩),其中:
①建设地位于高隆大道旁八一益园附近,其北侧为疏港大道,南侧为高隆大道,包括为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和一所幼儿园。
②建设地位于昌海南路旁南海村委会附近,市政府南侧约 2km处,该选址位于昌海南路和高隆大道交叉口区域,包括为一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一所幼儿园。
2.6.3投资估算:文昌市基础教育项目可研批复总投资为171132.0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63865.71万元,包括:工程费130502.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086.15(其中征地拆迁费用11625.37万元),基本预备费11277.07万元,建设期利息7266.3万元。本项目实施方案按照长期银行贷款利率5年期lpr(4.45%)+66.75个bp即5.12%(保留两位小数)调整建设期利息,经调整后的实施方案总投资为170811.5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63865.71万元,建设期利息6945.86万元。
2.7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文昌市基础教育项目的社会资本。成交社会资本与政府出资人代表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有关协议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工作。
本项目由文昌市政府方出资代表海南文昌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社会资本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其中,政府方出资代表持股比例为5%;社会资本持股比例为95%。若项目实施过程中获得中央或省级资金支持,且该资金按用途可用于项目资本金的,政府方可通过股权出资或资本公积的形式注入项目公司,双方持股比例随之相应调整。
本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与资本金相同为34162.31万元(总投资的20%)。政府方出资代表承担的注册资本为1708.12万元,社会资本方承担的注册资本为32454.19万元,其应在签署ppp项目合同和股东协议后30个工作日内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股东各方应在不影响项目实施情况下按工程进度和融资要求逐步到位项目资本金,建设期缴纳完毕。
2.8合作期限:合作期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
建设期:本项目开工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期间,本项目共包含五个子项目,其中文昌市第二小学乐群分校扩建项目(一期)建设期不超过12个月,其余四个子项目建设期不超过24个月。
运营期:本项目有五个子项目,其中文昌市第二小学乐群分校扩建项目(一期)运营期为19年,其余项目运营期为18年。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
2.10项目产出说明
2.10.1建设期产出:①文昌市第二小学乐群分校扩建(二期)主要包括本项目拟建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5925.37㎡,其中综合教学楼建筑面积3706.67㎡,学生宿舍及食堂建筑面积2200㎡,门卫室建筑面积18.7㎡。同时,项目配套建设室外200m环形塑胶运动场、1个排球场、道路、绿化、给排水、电气等配套设施,并购置部分教学设备。
②文昌市第五小学教学综合楼项目建设一栋地上五层地下二层的教学综合楼,拟建教学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1000㎡,拆除现状泳池和卫生间,面积约1080.00㎡。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教学综合楼土建、安装工程、装修工程以及设备购置等。
③文昌市文汇小学项目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8180㎡(合57.27亩),总建筑面积31560㎡(地上建筑面积为24118㎡,地下建筑面积为7442㎡)。其中:(1)新建1栋地上5层、部分2层教学综合楼a,建筑面积为12000㎡,占地面积2760㎡。(2)新建1栋地上5层教学综合楼b,建筑面积为2468㎡,占地面积494㎡。(3)新建2栋地上5层学生宿舍,建筑面积均为2835㎡,占地面积567㎡。(4)新建1栋地上2层食堂,建筑面积为2230㎡,占地面积1115㎡。(5)新建1栋地上5层教师周转房,建筑面积1750㎡,占地面积350㎡。(6)拟在运动场地下新建1层地下室,建筑面积7442㎡,包括在地下室布置室内游泳池1个,建筑面积918㎡;游泳池沐浴间建筑面积300㎡;乒乓球室6个,建筑面积980㎡;体育器材室84㎡;风雨操场1020㎡;机动车停车位94个,建筑面积3760㎡;变配电机房200㎡以及消防水池180㎡。(7)新建室外体育运动设施,包括200米的运动场1个,占地面积5835㎡;运动场排水沟200m;主席台180㎡;室外篮球场2个,占地面积1216㎡;室外排球场4个,占地面积1440㎡;体育器械场地300㎡;跳远场地60㎡等。(8)购置教学设施,包括课桌椅、电子白板、多媒体功能室设备、安保设备、音美体设备、教师及学生计算机、教师办公桌、游泳池设备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装修、电气、给排水、通风空调、消防等工程;相应配套建设室外水电、消防、道路广场、绿化、校门、围墙等室外附属工程;以及购置教学设施等。④文昌市第二小学乐群分校扩建项目(一期)建设一栋地上五层地下一层教学综合楼,拟建教学综合楼总建筑面积307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606㎡,地下建筑面积为470㎡。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教学综合楼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配套的道路、广场、绿化及水电、消防等工程。⑤文昌市清澜片区教育项目拟建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一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两所幼儿园,总用地面积约200925.40㎡(约301.385亩),总建筑面积约158006.93㎡。其中:(1)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拟建于ql07-12地块、ql07-16-5地块,用地面积约95570.45(约143.356亩),建筑面积约60410.00㎡,项目建成后新增54个班级,2500个学位。(2)一所幼儿园:拟建于ql07-16-3地块,用地面积约7028.84(约10.54亩),建筑面积约5193.00㎡,项目建成后新增12个班级,360个学位。(3)一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拟建于ql10-13-1地块、ql10-09-3地块,用地面积约92632.63(约138.949亩),建筑面积约88628.00㎡,项目建成后新增90个班级,4300个学位。(4)一所幼儿园:拟建于ql05-10-4地块,用地面积约5693.48(约8.54亩),建筑面积约3775.93㎡,项目建成后新增12个班级,360个学位。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及附属设施,以及室外活动场地、道路、围墙、绿化、管线等配套设施;以及购置教学设施等。
2.10.2运营期产出:①运营期内,项目公司负责学校范围内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及附属设施以及室外活动场所、绿化、管线等配套设施维护;
②运营期内,项目公司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提供食堂管理服务;
③运营期内,项目公司负责学校充电桩运营维护、超市租赁、住宿管理、物业管理服务等并获得相应收入;
④政府方授权或要求的其他运营服务内容。
2.11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2.12运作方式:本项目运作方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申请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须提供以下材料: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附申请人2019、2020、2021年度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无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须附2022年8月份的财务报表,有关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计划现金流量表,申请人最近三年度(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净利润均盈利。如果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成立不足三年,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年度,应提供对应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度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3.2申请人需具备的资质要求
3.2.1申请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建筑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提供2022年度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或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以上要求均须提供对应证件或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承诺函。
3.2.2申请人或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及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产生的海南省建筑业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加盖公章)。
3.3业绩要求
申请人须提供2017年1月1日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作为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牵头人参与投资、建设、运营过的,且在项目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在50%以上的ppp项目业绩至少2项。该ppp项目业绩应处于项目执行阶段,具体以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https://www.cpppc.org/)项目管理库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附有效的查询链接,供评审委员会核验。
业绩判定标准为: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https://www.cpppc.org/)项目管理库查询结果截图,并附有效的查询链接、相关业绩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已签署《ppp项目合同》主要内容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业绩特别要求如下:
1.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
2.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对曾独立承担或主持(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或参与过的上述项目业绩进行详细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名称,主管机构名称及联系人、联系电话。
(2)项目情况简介:项目位置、规模指标(按项目类型,如建筑面积、停车位数量等)、建设工期、运营要点(若有)、工程总投资、融资安排(涉及商业秘密除外)、建设方案(若有)等。
(3)请说明申请人在该项目中承担哪一部分(合同段)任务,承担何种任务(投融资、建设或运营管理),是独立承担或是主持(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还是与其他单位合作完成。
3.4其他条件
3.4.1银行授信要求:具有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须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贷款意向函或授信文件或融资合同,可用额度不低于13.66亿元。(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贷款意向函或授信文件或融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4.2企业信誉:(1)申请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最近连续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最近连续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形式参与资格审查,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提供发布公告后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的截图并加盖公章,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3.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申请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3.4.4申请人(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需要同时满足)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投标无效:
1.为本级政府所属的各类融资平台公司和本级政府所属的融资平台公司参股并能对其经营活动构成实质性影响的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
2.为本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4.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禁止的。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方)不得超过4名(含);
(2)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资格预审公告中第3.1、3.4.2、3.4.3、3.4.4条要求;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及施工任务的成员需满足第3.2条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第3.3条要求;联合体各成员银行授信额度累加总额须满足第3.4.1条要求。
(3)联合体各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成员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联合体各成员应在项目公司中持股(即联合体各成员的持股比例应大于0);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就本项目投标事宜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合格社会资本的确认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不限制申请人的数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未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后续招投标活动。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少于3名时,则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第八条规定执行。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预审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所有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书面的预审结果,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后续采购。
6.报名时间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22年10月13日19:00时起至2022年10月20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
6.2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点和方式:申请人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下载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点击[报名],查看[已报名项目],显示已报名相关信息即表示报名成功。凡有意向的申请人,必须先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http://zw.hainan.gov.cn /ggzy/)中注册并备案通过。
6.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00元。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4日09时30分,申请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2开标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haina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上公布。
本资格预审公告开始发布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各申请人应随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自行查找和下载本项目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所有相关资料),不管申请人下载与否,采购人都视为申请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目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为确保能够顺利参与资格预审活动,申请人须密切关注国家及海南省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提前做好疫情期间资格预审各项工作,并独自承担因资格预审工作准备和预判不足而引起的一切责任风险。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文昌市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文昌市文城镇文中路19号(原文昌市委党校内)
联系人:左先生、陈先生、莫女士
联系电话:0898-63224525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十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颜女士、梁先生
联系电话:0898-65379547(海南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