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市黄河流域生态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资格预审公告
临夏市林草事业发展中心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2-11-03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xzc21220220606
项目名称:临夏市黄河流域生态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万元)
最高限价:0.0(万元)
采购需求:1.1概况 拟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选择本项目的社会资本,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移交等工作,完成本项目中的生态林建设工程、生态景观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等内容。1.2招标范围 1.2.1临夏市黄河流域生态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资格预审招标,具体操作模式见本公告1.2.2款。 1.2.2本项目为新建的林业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实施机构通过法定程序遴选社会资本方,并由政府出资人代表和中标社会资本方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施工图设计、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移交工作。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与本项目有关的资产在完好、无债务、无设定抵押担保等情况下,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接受机构。 1.2.3本项目估算总投资59145.30万元,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53%,由政府出资人代表出资20%和中标社会资本方出资80%,其余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多渠道筹措解决。项目资本金通过注册资本与资本公积以货币形式注入项目公司,其他以资本公积形式按出资比例注入项目公司,政府出资人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署《股东协议》,并按照约定占股比例出资,其中政府出资人代表占股20%,中标社会资本方占股80%。项目公司成立后,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的时间,各股东方按出资比例到位资本金,不得影响项目融资及建设进度要求。 1.2.4回报机制:本项目的回报机制设计为“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正式进入运营期后,项目公司通过使用者付费获得收入,但使用者付费不能弥补项目公司运营成本,政府方将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可行性缺口补助=年度可用性服务费+年度运维绩效服务费-年度使用者付费。1.2.5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设定为20年,其中建设期5年,运营期15年。 1.2.6政府在ppp项目中不参与项目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影响公共利益或公共安全的事项(包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可能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突发环境事件、群体性事件,影响落地稳定等)享有一票否决权。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社会资本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资格条件包括: 1.1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并具备承担本项目投融资能力的独立法人实体,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即: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2独立申请人最近连续三年(2019年-2021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或审计机构审计(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资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1.3独立申请人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投资能力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融资能力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1.4独立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近三年未被取消投标资格的;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1.5采购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1.6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五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五年内无行贿犯罪承诺。1.7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如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可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如不具备则由项目公司按规定另行招标。对拟自行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货物社会资本的资质和能力要求为:1、施工能力:(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近五年以来(自2017年10月至今),至少具备1项(含1项)已完或在建类似工程施工(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3投资能力按净资产数值为准,净资产按照申请人净资产确定;融资能力按“银行授信额度”、“银行贷款意向书”、“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融资方案”等一项或多项证明资料累加确定。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2-10-13至2022-10-1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办法为:合格制,且未参与资格预审或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由采购人依法组成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方可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3.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采购人将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2-11-03 09:00(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2-11-03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体发布。 2、社会公众可通过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 ca 数字证书方式。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投标人确定投标的需在系统首页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招标方案”-“标段 (包)”中查询需要投标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我要投标”,根据要求填写信息,投标人登记拟参加的项目成功后,系统会将相关信息发送至投标人预留的手机。3、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逾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人。(规定时间为 n ×24 小时,n≥5)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进入《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关注该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5、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凡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无行贿截图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6、下载的招标文件须安装最新版甘肃中工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后打开。7、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络递交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使用甘肃中工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生成的.zgsf或.zgtf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逾期未上传到指定的网络开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开标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电子开标厅(不见面开标)9、注意事项:(1)本项目采取线上递交方式,投标人须通过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投标工具对已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生成。(2)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开标时间到达前凭ca锁进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并进投标项目完成签到,开标时间到达后未签到的投标人,将不允许签到并视为放弃投标。(3)本项目采取远程不见面开标,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到达前进入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并进入参与项目等待开标。(4)本项目解密开始至自动结束解密时间为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则视为放弃投标。(5)开标会议开始后,各申请人根据系统提示并凭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等操作。10、关于投标人企业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质资格证书的要求:因本项目采取在线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法提交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无二维码证书的原件,特澄清如下:要求所有投标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投标人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投标文件《其他资料》,并加盖电子印章;同时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夏市林草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临夏市建设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093069193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金地诚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联创孵化园7层709室
联系方式:0931-8617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祁工
电 话:15209301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