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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胶州市十四五交通污染自动监测站建设更正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山东  发布时间:2022-09-02 阅读:(79)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胶州市十四五交通污染自动监测站建设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zcg2022004397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胶州市十四五交通污染自动监测站建设
3.首次公告日期:2022-08-15 11:03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2.更正内容:一、原第一包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中“产品认证” 1、所投产品二氧化硫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臭氧分析仪、颗粒物pm10分析仪、颗粒物pm2.5分析仪全部具有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及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ccep)的得3分。 2、颗粒物pm10分析仪、颗粒物pm2.5分析仪全部具有省级以上计量单位检测报告的得2分”。现更正为:1、所投产品碳组分(总碳、黑炭、有机碳、元素碳)分析仪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单位检测报告的得3分。2、投标人具有甲烷非甲烷在线监测系统或挥发性有机物(pams)在线监测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2分。二、原第四章3.1供货期: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与国家、省、市三级平台联网运行稳定且阶段性验收合格。运维期:自阶段性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现更正为:供货期: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2022年11月20日前完成与国家、省、市三级平台联网运行稳定且阶段性验收合格。运维期:自阶段性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三、延期开标:原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9月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现延期至2022年9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更正日期:2022-09-02 18:48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地址:胶州市行政服务大楼东楼
联系方式:87221594
2.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06室
联系方式:0532-85782127
3.项目联系人:陈磊【zgzb_chenlei】联系方式:0532-85782127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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