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mdgp-2022-c115)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dgp-2022-c115
项目名称: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40.0万元
最高限价:64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 61 | 61 | 其他服务 | 区级食用农产品250批次、销售环节食品160批次(包含保健食品、特殊膳食20批次)、餐饮环节食品130批次 |
第2包 | 否 | 56 | 56 | 其他服务 | 区级食用农产品225批次、销售环节食品165批次、餐饮环节食品140批次 |
第3包 | 否 | 57 | 57 | 其他服务 | 区级食用农产品225批次、销售环节食品115批次、餐饮环节食品140批次、区级临时抽检60批次 |
第4包 | 否 | 57 | 57 | 其他服务 | 区级食用农产品225批次、销售环节食品170批次、餐饮环节食品140批次 |
第5包 | 否 | 52 | 52 | 其他服务 | 销售环节食用农产品235批次、销售环节食品70批次、区级临时抽检70批次 |
第6包 | 否 | 52 | 52 | 其他服务 | 销售环节食用农产品235批次、销售环节食品70批次、区级临时抽检70批次 |
第7包 | 否 | 48 | 48 | 其他服务 | 销售环节食用农产品235批次、销售环节食品100批次 |
第8包 | 否 | 45 | 45 | 其他服务 | 销售环节食用农产品235批次、销售环节食品70批次 |
第9包 | 否 | 39 | 39 | 其他服务 | 销售环节食用农产品235批次、销售环节食品15批次 |
第10包 | 否 | 39 | 39 | 其他服务 | 销售环节食用农产品235批次、销售环节食品15批次 |
第11包 | 否 | 34 | 34 | 其他服务 | 销售环节食用农产品118批次、销售环节食品135批次 |
第12包 | 否 | 34 | 34 | 其他服务 | 销售环节食用农产品117批次、销售环节食品135批次 |
第13包 | 否 | 33 | 33 | 其他服务 | 销售环节食品300批次 |
第14包 | 否 | 33 | 33 | 其他服务 | 销售环节食品300批次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详见本公告“其它补充事宜”。 ; 第2包:详见本公告“其它补充事宜”。 ; 第3包:详见本公告“其它补充事宜”。 ; 第4包:详见本公告“其它补充事宜”。 ; 第5包:详见本公告“其它补充事宜”。 ; 第6包:详见本公告“其它补充事宜”。 ; 第7包:详见本公告“其它补充事宜”。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8包:详见本公告“其它补充事宜”。 本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9包:详见本公告“其它补充事宜”。 本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10包:详见本公告“其它补充事宜”。 本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11包:详见本公告“其它补充事宜”。 本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12包:详见本公告“其它补充事宜”。 本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13包:详见本公告“其它补充事宜”。 本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14包:详见本公告“其它补充事宜”。 本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 提供财务状况相关证明材料(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2022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3.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或证明材料。4. 提供2022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5.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三) 投标人须通过cma认证,提供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证书附表复印件。(四) 本项目第7包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第8、9、10、11、12、13、14包专门面向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以上包段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1、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并确保与原件一致。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若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若自然人参加开标(供应商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并签署确认。开标现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以备查验。4、因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1日到2022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
方式:(一)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9月01日至2022年09月08日,每日9:00-11:00、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受疫情防控影响,为避免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保证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具体要求如下:1. 请将报名费(标书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至我公司(户名:天津明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天津西青支行;账号:441280100100094759),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注明“报名费-c115”字样。注:投标人报名时间以我公司收到报名费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2. 报名费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和资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tjmdgp@vip.163.com,并与我公司电话确认报名情况。报名成功后,我公司将以邮件形式发送招标文件至投标人预留邮箱,届时请及时关注邮箱通知。3. 报名邮件发送格式如下:(1)邮件主题为:mdgp-2022-c115报名信息+(投标人名称);(2)邮件正文及附件须包含:投标人全称、报名项目编号、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报名费汇款单截图。注:为确保投标人信息准确,请随邮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机构组织登记证书扫描件)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三) 招标文件的售价:500元。未获取招标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否则可能影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的相关信息。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9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方式如下:第1包、第2包、第3包、第4包、第5包、第6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第7包: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第8包、第9包、第10包、第11包、第12包、第13包、第14包:专门面向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二)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投标人须对上述声明函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则认定为无效投标并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第1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第2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第3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第4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第5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第6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前进道25号
联系方式:022-28365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明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
联系方式:022-883977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燕
电 话:022-88397766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mdgp-2022-c115_项目需求书_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rar
天津明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