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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无废城市”建设集成场景应用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浙江  发布时间:2022-09-02 阅读:(104)

项目概况

宁波市“无废城市”建设集成场景应用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2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c-223262

项目名称:宁波市“无废城市”建设集成场景应用项目

预算金额(元):11280000

最高限价(元):112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宁波市“无废城市”建设集成场景应用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2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按照省市数字化改革要求,基于宁波无废城市建设实际需求,在数字政府生态保护跑道上建设“无废城市”重大应用,搭建“1+9+n”无废城市集成应用框架体系,包括建立无废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应用、构建核心业务应用、构建8个无废多跨场景、建立无废城市数据资源体系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本项目要求2022年11月底前完成“无废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应用、一般工业固废管理、危险废物管理及医疗废物管理核心业务应用,2023年3月前完成定制化软件开发,2023年4月完成项目主体内容上线部署及初验,2023年5月完成试运行,2023年6月完成项目终验,项目通过验收后提供1年运维服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2日至2022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在线获取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2.潜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2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供应商应于上述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备份文件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邮寄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业务部周俊辉0574-87179087)或现场递交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2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1503a开标室(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上述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2.1供应商应于2022年09月22日09:00(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逾期或未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2.2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请留足邮寄时间,递交时间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2022年09月22日09:00(北京时间)前邮寄至本公告第四条所述采购代理机构处。投标人邮寄后请电话或电子邮箱(tender06@126.com)提供邮寄信息给采购代理机构,以便及时确认送达情况。邮寄延误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采购代理机构无责确保文件及时接收,相关责任与后果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采用现场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于2022年09月22日09:00(北京时间)前需持绿色“通行码(或健康码)”、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后方可进行开标现场(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原则上每家投标单位可派一名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且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需分别密封,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提醒事项:疫情期间,投标人须考虑委派人员是否符合地方及交易现场防疫相关规定,如因不符合规定导致无法参与开标活动而产生的相关责任与后果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者,其全部投标文件无效。2.5特别说明:(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为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系统生成的本项目“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对应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并以介质存储的方式(u盘)(以下简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只有在投标人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但无法读取时或在解密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时,方可调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调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损坏、格式不符等致使异常情况处理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应为本项目“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打印件,该“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只有当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时方可调用。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投标人未提供或未在截止时间前提供“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而导致该投标人作投标无效处理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2年09月22日09:30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2年09月22日09:30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电子评标,如果备份投标文件扔无法使用则开启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2.6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7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ca数字证书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2.8投标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4)本项目供应商应同时提供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9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10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宁波市柳汀街54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邹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169914

质疑联系人:王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2599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传 真:0574-87179089、邮箱:tender06@126.com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家兴、周俊辉、缑子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179087

质疑联系人:张百军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7908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9号

传 真:/

联系人 :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04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zjzc-223262_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波市“无废城市”建设集成场景应用项目-招标文件(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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