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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万安达集团长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三分公司空调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公开]
发布地区:湖南  发布时间:2022-08-29 阅读:(517)

项目概况

三分公司空调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网上自行下载附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5日 17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qxm2022-z08040

项目名称:三分公司空调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8.23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2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包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代理服务收费

最高限价(元)

01三分公司空调采购项目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30台282300元5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29日 至 2022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自行下载附件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自行下载附件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附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十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十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2022年09月05日 17点00分 (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星城荣域c座8楼(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2年09月06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2、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原件(申请人为联合体形式的提供);

(5)其他说明;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3、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4、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十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2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05日 17:00(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星城荣域c座8楼(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5、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南万安达集团长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528号

联系方式:唐女士0731-823238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星城荣域c座8楼

联系方式:邓露、周畅、冉光玲0731-82231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露、周畅、冉光玲

电 话: 0731-822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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