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某单位消防设备维保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024-733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某单位消防设备维保项目
预算金额:2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乌鲁木齐市某单位消防设备维保,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先签订一年服务期的维保合同,如若中标单位服务质量达到良及以上,根据财政部下发的财库【2014】37号文规定,续签2年的维保服务合同,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执行价格扣除。2)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府采购政策。
3、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近一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系统网站注册备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9日 至 2024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方式:现场获取,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系统网站注册备案的截图。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领取。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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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某单位
地址:乌鲁木齐市
联系方式:张警官 131998099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联系方式:周惠、宋丽娜 0991-8897121、131099688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惠、宋丽娜
电 话: 0991-8897121、13109968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