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jm202310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主场活动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明细 | 描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更正日期:2023年10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州市司法局
地址: 漳州市元光北路28号
联系方式:135592825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万河建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锦绣一方红茶里55栋8b室
联系方式:小彭 15892017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建南
电 话: 13559282545